① 建立管理是服务的新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管理的本质是服务,而不是关卡压。以经营的方式管理城市,就是要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的多种方式、方法,为促进商品生产、市场发育和社会稳定服务。许多城市把旧城改造与老企业的技术改造相结合,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与土地功能转换相结合。运用经营的方式对市区、郊区、企业、居民的需求统筹管理服务到位,从而各得其所需,达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综合优化。
② 转变城市政府职能,实行城市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资源的配置方式已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调拨,向市场调节转变。因此,城市政府必须明确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公共活动的服务。凡是应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和处理的事务,政府就“不该管”也“管不好”,必须放权。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着城市资源的市场化运作。例如城市的公用事业,以前都是市政府一元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垂直领导其所属企业,并垄断公用事业所有环节的经营权。以致出现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凭借其垄断优势,按企业的个别成本报价,而不按社会的平均成本报价。结果企业既没有降低成本的压力,又缺乏激励提高运营效率的机制。因而使企业长期处于低效率、低效益、微利甚至亏损的状态。这表明,必须用竞争的、市场经营的机制来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近年来武汉、石家庄、深圳等城市,已在环卫作业的市场化经营方面进行体制创新,成效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