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政法规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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